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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丽水公司企业律师民营企业破产有赔偿吗

2020-09-23 15:31 来源:zlw003
核心提示: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承受到的压力会比国营企业大很多,而且民营企业的资本力量也没有那么的雄厚,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民营企业破产有赔偿吗?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承受到的压力会比国营企业大很多,而且民营企业的资本力量也没有那么的雄厚,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民营企业破产有赔偿吗?民营企业适用破产法吗?
 
咨询丽水公司企业律师民营企业破产有赔偿吗
不能赔偿,只能等待破产清算,也不必申报债权,但是职工保险和工资属于第一位受偿。
1、首先,民营企业破产适用我国破产法,即有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2、其次,破产程序中并不存在所谓的赔偿标准,若债务人不存在违约或者侵权,那么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3、最后,若该破产企业有破产财产,那么按照职工工资、税费、破产费用等顺序进行分配财产。
 
咨询丽水公司企业律师民营企业适用破产法吗
民营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只有符合破产条件,法院才会裁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 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民营企业破产不能赔偿,只能等待破产清算,也不必申报债权,但是职工保险和工资属于第一位受偿。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丽水公司企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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